黄务街道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修订后的《***问责条例》要求每一名公职人员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近日,黄务街道纪工委针对如何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进行学习讨论。
一、转变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要把监督的切入点从配合参与转到主动作为上,把着力点放在对主要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上,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明确执纪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突出主业,时刻牢记监督者的身份和职责,专心致志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加强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利用好《***问责条例》这把利剑,注意防范、发现、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的行为。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示约谈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三、提高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通过健全村级纪检组织,选优配强村级纪检组织人员,建立村级纪检组织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等措施,锻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区纪委的调训,加强村级纪检员和廉情监督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高纪检人员工作能力。
任何工作都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打铁必须自身硬”,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