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黄改绿受理时间延长2016年起禁止上路
记者从全市治理淘汰黄标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0月26日到目前,全市共治理淘汰黄标车2.7万辆,通过非现场处罚黄标车闯限行7500多起,截至目前,全市共治理淘汰黄标车100157辆。
据了解,自2014年11月22日起,烟台市在市建成区、所有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按照省政府的有关通告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黄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据介绍,通过前期的集中整治和宣传引导,车主办理报废业务出现了扎堆现象。
“为此,我们在芝罘区毓璜顶办事处等4家办事处设立了查询服务点,在烟台万通汽车回收企业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于海滨所长介绍。对申请领取提前淘汰补贴的这部分车辆,需由市环保部门与万通公司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审定,符合标准的才能发放黄标车补贴与车辆报废补贴,对于不属于黄标车范畴的车辆,则只能领取报废车辆回收费用。
“黄改绿”是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II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使其排放达到国III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据介绍,此项工作于今年2月份全面开展,受理时间截止到10月底。
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张家玮说,通过前期工作进展有关情况来看,仍有较多符合“黄改绿”条件的车主有申请改造的愿望,因此,特意延长了“黄改绿”申请改造受理时间。自愿进行“黄改绿”的黄标车车主,要尽快到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改造业务,改造完成后能及时领取相关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