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财政局开展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检查工作
为规范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的要求,10月19日区财政局与区医保局、区卫健局联合开展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的检查。
本次财政检查针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的药店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产生,区财政局主要对1家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核算等4个方面和5家非独立核算的连锁药店门店的是否严格执行总部制定的财务核算制度、是否按时向总部报送销售日报等3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地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李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