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镇四项制度促村民自治
广饶县大王镇把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作为基层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和方向。该镇从建章立制入手,发挥计生协会主力军优势,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由点到面地推进和建立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定期将本村计生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在村务公开栏中发布,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议”。二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在研究计划生育工作时,吸收村民代表、协会秘书长等参加,并通过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计划生育决策,做到“村里的事自己定”。三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审议《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等,做到“村里的事村民知”。四是建立民主监督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各村每季度按时对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计生经费的使用情况、村计生干部的工作进行公开,对违反《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村民在村务公开栏予以曝光,做到“村里的事村民管”。 (李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