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5月31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永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民、林向军、张炳忠、李俊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建永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刘朝军,政县协副主席高荣贤,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鹰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关于《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畜牧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利津县优秀县人大代表的决定》,并通过了人事任免。
就本次会议审议议题,陈永民强调了意见。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陈永民指出,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是保障改善民生的平台,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指导作用,大力实施“城市带动”战略,加大城建投入力度,积极做好城建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情况陈永民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降低经营成本,规避市场风险、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大力宣传《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作用,引导和带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积极指导、协调和帮助合作社逐步完善规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关于全县畜牧工作陈永民要求,各级要注重规划引导,把现代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加大扶持力度,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畜牧业实现产业化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大服务力度,认真解决制约畜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依法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