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水利局突出五项措施严格凿井取水管理
2月11日,广饶县水利局组织全县30余家凿井施工队伍召开2012年凿井管理专题会议,突出五项措施,严格用水管理,全面规范整顿凿井取水管理秩序。
一是严格取水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用水总量、限制纳污和用水效率“三条红线”控制管理,所有凿井取水项目,包括工业、生活、城镇绿化、农业开发项目、农业灌溉和农村非经营性取水,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没有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一律不准进行凿井取水。
二是严格水资源论证管理。把水资源论证作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立项的刚性前置条件,不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评审未通过,水利部门不得办理取水许可证,发展改革部门不得批准立项,环保部门不得进行环评。通过水资源论证,限制高耗水项目不再引进,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是严格凿井施工管理。凡是计划2011年在广饶境内打井的凿井队,必须向县水利局提出申请,签署《凿井施工管理保证书》,建立凿井台帐,对凿井现场进行gps定位,实行***管理,监督凿井施工全过程,凿井结束后10内向水利局提交成井报告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启用。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管理。根据乡镇水资源特点和工业取水集中程度,设立重点水源监控区,对凿井取水实行严管、严控、严批。每天开展水政执法巡查,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凿井队负责人会议,通报全县凿井施工情况。对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水或者不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凿井取水的,在处罚建设单位的同时,对凿井队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封闭水源井,并取消凿井队在广饶境内从事凿井施工的资格。
五是严格取水计量和远程监控管理。凿井竣工后,必须装表计量,经验收后方可启用。为适时掌握取水单位的用水情况,从征收的水资源费中列支专项资金,在用水大户中推行取水计量远程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目前已安装35家170余套,全面推进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建设,确保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亿立方米以内。(孙冲 刘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