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打击非法开展中医推拿***治疗疾病的行为
2012年3月5日-3月15日,利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在全县开展打击借中医推拿***刮痧理疗等名义非法开展治疗“颈椎病、肩周炎、头痛、腰腿病、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的行为。
目前一些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推拿”、“中医***”、“中医足底***” “刮痧”、“拔罐”等名义宣传可以治疗颈椎病、肩周炎、头痛、腰腿病、肠功能紊乱、急性损伤、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早在2005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就有批复,一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二是医疗机构开展推拿、***、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三是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这些非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没有执业医师证书,没有经过正规院校的专业培训,有的仅是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在向消费者提供治疗时,如果手法不对、力度过重,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肢体损伤。利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诊断治疗疾病一定要到正规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找专业的医师进行,切莫片面的听信广告宣传,给自己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