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新户镇太平卫生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日前,由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涵盖了医师、护士、管理人员、药学、医技以及其他人员行为规范,对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改顺利进行,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太平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提高职工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将《行为规范》及时下发至全院各部门科室,要求医院职工准确理解掌握和严格遵守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对照检查,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能力;切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恪守医德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2012年11月28日下午,由医院办公室、人事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督导小组分别深入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部门科室,督导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学习记录、知晓情况、落实措施等,针对发现问题立即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紧密结合目前医院正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 “三好一满意”等活动。通过深入组织学习《行为规范》,医院职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患和谐,为医院营造健康、和谐、科学的发展态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陈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