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海事处组织各单位开展建港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座谈会
为认真汲取“10.21”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行为,2015年11月3日,东营海事处组织东营港东营港区、广利港区四家建港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建港施工船舶安全管理会议。
会上,东营海事处首先通报了10月21日“荣江2003”轮海上翻沉事故情况,传达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安明电【2015】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当前建港施工进度及辖区冬季气象特点,提出如下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吸取“10.21”事故教训,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立即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整顿,严禁使用非法船舶运输;三是强化管理水平,全面掌握施工船舶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及时掌握气象预警信息,坚决避免冒险航行、作业。
下一步,东营海事处将按照职责,充分发挥“四联”工作机制作用,加大海上联合执法力度,严惩海上非法运输、非法施工船舶及相关单位,保障辖区海上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