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艳春同志参加2016年度发展党员谈话活动
2016年11月18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艳春同志参加了市公安局2016年度发展党员谈话活动。
张艳春同志通过座谈的形式,分别了解了各基层党委2016年度党员发展工作中质量把控和程序执行情况,并对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提出要求:一是要严肃党内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激发队伍活力的有效载体。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规范组织生活试点项目推进,不断规范基层基础和组织生活,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二是要规范组织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是把好党员“质量关”的基本保障。各基层党委组织员和党支部书记要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的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充分发挥在贯彻《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对细节问题进行深入指导和查纠,将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程序和纪律落到实处。三是要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要充分发挥各单位优势,借助党建“微工程”建设平台,不断丰富党员管理模式,让党员队伍真正管起来、活起来,切实把我们的党员队伍建设成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员,东营分局党委、河口分局党委、交警支队党委组织员,市局监管看守党支部有关同志参加谈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