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经济开发区网格化监管筑牢环境保护网
河口经济开发区按照《河口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河口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管理制度(试行)》,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筑牢环境保护网。
一是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体系,夯实环境监督管理基础。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及办公场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由开发区统一组织,通过网格划分与职责的明确,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开发区、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网络,为环境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健全网格化监管规章制度,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对照上级制度,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了《河口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河口经济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管理制度》,做到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实行监管职责上墙,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做到了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把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零遗漏。同时结合安全网格化,继续推行工作人员联系企业制度,确保每家企业有人联系、有人帮助、有人监督。扎实开展环保宣传工作,通过开发区网站、开发区报、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
三是扎实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确保环保工作取得实效。严格项目准入门槛,禁止新建化工、造纸、印染、水泥、电解铝、冶炼、火电、涉重金属类项目,重点引进科技、环保、高效的产业项目。以三评级一评价为抓手,促使现有的15家化工企业进行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环保水平。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控环境风险。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抽查节假日、夜间企业排放情况,杜绝企业偷排偷放。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异味排查整治,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对超标企业实施减产限产。开展闲置厂房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工作,对闲置厂房逐一进行巡查,避免土(小)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四是封堵排污口,规范污水排放。严格排污口管理,开发区仅保留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一处,其他排污口全部封堵;严格污水收集,5家重点监管企业敷设单管、其他企业通过污排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严格出水管理,适时召集调度会议,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督指导,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排放标准。开展渗坑排污摸底排查,对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储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且无防渗漏措施、封闭或半封闭坑、池、塘、井、沟、渠等进行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经排查没有发现渗坑排污行为。 (张学荣 刘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