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36956名老人参保银龄安康工程
县老龄办和县人寿保险公司联合开展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程--“银龄安康工程”,自2009年4月份启动以来进展顺利,2009年度,我县投保老年人达36956人,投保金额416060元,占全县老年人口总数的66.61%。
截止2009年底,我县老年人口已达7.9万,占总人口的16.1%,且正以每年2.2%的速度增长。随着我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养老保障需求越来越大。“银龄安康工程”是省老龄办联合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实施的一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程,主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业务,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每份保险每人收费10元,保额为8000元,投保年龄范围为50岁-80岁。
“老年人赶上好时候了,政府不仅给咱送吃、送喝、送彩电,还给俺上保险,俺这心里更踏实了!”于郭氏老人激动地说。2009年10月份,大王镇北张淡村于郭氏老人因意外摔伤了腿,因为入了银龄安康保险,县人寿保险公司对其进行了理赔,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银龄安康工程”是打造我县老龄工作和保险业品牌的重要内容。我县紧紧把握“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叫响了“献10元钱爱心,做8000元善事”的口号,为社会力量支持老龄事业、奉献爱心孝心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以“银龄安康工程”为载体,广泛开展向老年人进行捐助和慰问活动,2009年县水利局等十个单位和企业分别给码二、王西等村老年人入保;山东金岭集团等企业,在得知这一工程后,纷纷为老年人赠送意外伤害险。全县有10个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为全村的适龄老年人入保。
“银龄安康工程”不仅成为我县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平台而且成为全县老龄工作的品牌工程。2009年4月9日,陈官乡芦李村的李学玉给父亲李保森老人缴纳了10元钱的“银龄安康工程”保险金,4月10日,李保森老人不幸发生车祸意外身亡。在车祸意外发生后,县老龄办与人寿广饶公司的理赔人员第一时间给李保森老人办理了赔付手续,4月20日,将6000元“银龄安康工程”赔付金送到了受益人李学玉手中,开出我市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以来的保险理赔第一单。截止2009年底,已赔付人数达75人,赔付金额99822元。“银龄安康工程”真正成为老年人养老保障的一个安全屏障,成为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又一个“安全网”。
为保证“银龄安康工程”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县人寿保险公司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按照“人性化、便捷化”的服务要求,在业务承保、出险赔付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切实履行各项服务承诺。县老龄办抽调专人与县人寿保险公司及时沟通、协调处理理赔事宜,确保杜绝老年人的承保和理赔不及时的现象,真正把“银龄安康工程”打造成“政府放心、社会认可、老人满意”的民生工程。(吕宁 任锐)
新闻来源:广饶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