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汽车催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试厂房气体机实验室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稀土汽车催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试厂房、气体机实验室已批准建设(2104-370571-04-01-405208),招标人为山东银凯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稀土汽车催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试厂房、气体机实验室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21-43#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洋河路以北、池州路以西,建设中试车间1栋,气体机实验室 1栋、给排水、雨污水、道路、绿化、强电、弱电及预埋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面积约15900㎡,建设中试车间1栋,气体机实验室 1栋及配电、周边道路、管网综合、停车位、绿化、门卫等配套工程。其中试验厂房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气体机实验室12000平方米。
施工招标范围: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技术交底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项目总投资:7089.55万元,其中工程总承包(EPC):6933.55万元(其中设计计划投资140万元、施工计划投资6793.55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56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2.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1.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2.1.2.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2.1.2.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2.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4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5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1.5.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2.1.5.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2.1.6投标企业须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级别为A级(含)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2.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2.2.1参与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2.2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2.2.2.1 拟投报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2.2.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2.4 监理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2.2.5投标企业须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级别为A级(含)以上。
2.2.6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规定。
本项目监理标段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1.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3、方式:
3.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规定;
3.2本项目监理标段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监理标段的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银凯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24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134****5308
2、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东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四路21号403室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3907
3、监督单位: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造价指导电话:巴先生:137****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