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四落实到位
利津县围绕“机构、经费、人员、条件”狠抓工作落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抓好“四个落实”,促成了普查工作的“开门红”。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2015年11月23日,下发《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利政字〔2015〕45号),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统计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已出红头文件,普查小组办公室组建完毕。
二是落实工作经费。2015年10月29日以《利津县统计局关于解决2016年度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的请示》(利统字〔2015〕23号)向县政府积极申请落实2016年至2018年的工作经费,截至目前,已有100万普查经费到账。乡镇街道实行实报实销。
三是落实办公室人员。确定县统计局职工高山、徐宪斌全程参与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同时将于5月底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5名工作人员组建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乡镇街道拟从新录用的工作人员中抽取若干进入各农业普查办公室。
四是落实办公条件。确定利津县金凤凰大厦330室为普查办公室,并已购置办公用品。乡镇街道普查办公室设在统计站,配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利津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下一步重点抓好普查试点和培训工作,全力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