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因病施策我县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健康体魄
“河水变清了,河里的鱼多了;雾霾天少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气经常出现了。”这是最近我县群众对环境变化的切身感受。这一切得益于我县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今年以来,我县围绕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完善“免疫系统”、严防“病从口入”、大力“瘦身减负”、切除“环境毒瘤”等手段,稳步打造生态环境强健有力的健康体魄。
治污工程强体质,打造生态“免疫系统”。我县不断加大治污工程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已累计投资30余亿元,建成了180余项重点治污工程,全县各镇街和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均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建设了织女河———淄河、预备河、群众沟、新淄河等4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小清河东营广饶段生态河道示范工程将于今年全面完成,流域生态修复能力明显提升;全县7家热电厂全部配套建设了除尘脱硫设施,6家已建设脱硝设施,另外1家脱硝设施将于今年建成,13家橡胶轮胎企业安装了烟气治理设施并实现了在线实时监控,石化异味治理、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均取得初步成效,大气污染治理系统已初具规模。今年以来,围绕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投资5.4亿元,在全县实施了24项重点治污工程,截至5月底,已完成1项,开始调试2项,开工建设12项。同时,重点加强了河流综合治理,实行了“河长制”,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规范审批把关口,严防污染“病从口入”。我县把严格环保审批作为控制污染源头的重要举措,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市场准入,对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及无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健康;对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严格监督其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治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拒批或停止建设的企业,从用电、用水等方面予以综合整治,严防企业未批先建。今年以来,共审查建设项目100件,因不符合环保要求拒批9件。同时,对全县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清查未批先建企业234家,正在按要求分门别类对企业环保手续进行规范整治,确保企业“持证上岗”、健康发展。
污染减排控总量,绿色发展“瘦身减负”。围绕减排目标任务,每年由县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大力解决减排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突出重点行业和企业,对省、市重点调度水污染企业、大气污染企业,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不再审批新项目、不予出具相关环保证明、加倍征收排污费,影响恶劣的列入“黑名单”,确保圆满完成减排任务。今年石化行业催裂化再生烟气脱硫和热电厂脱硝工程运行后,将全面完成减排任务。1-5月份,全县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排放209.8、1087.5、8.9和371吨,分别下降2%、15%、2%和11%。
惩治犯罪严执法,坚决切除“环境毒瘤”。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投资80余万元建设了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移动执法,提升了环保执法的科技含量。1-5月份,共实施环境现场监察27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7家次,均进行了立案处罚,取缔“土小”污染企业16家次,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结合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另外,针对煤烟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分别开展了相关整治活动,全力减少PM2.5和雾霾污染。(谭芳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