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镇2015年非公办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为解决义和镇中心幼儿园秋季开学师资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以上条件的现从事幼教工作的幼师,男幼儿教师或有显著特长(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器乐等)的择优录取。
3.招聘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4.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不在报考范围。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合同制专业技术教师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需材料。
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出具由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主要包括键盘(钢琴)、声乐、舞蹈、绘画(每项5分钟),说课(8分钟)。以上每项分值20分,总计100分。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政审及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确定进入政审及体检人员。政审参照河口区事业编录取程序执行,政审合格者,根据《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个人负担。如出现政审、体检不合格,按录用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用工形式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未尽事宜,由义和镇教委招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 1500 元(不含5险),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义和镇政府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金(5险中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3年,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7日—7月15日
地点:义和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办公室 0546-3083235 孟老师 185****5778
七、考试时间: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义和镇教委负责
义和镇教委
2015年6月3日
义和镇中心幼儿园非公办教师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