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街道修订村规民约规范村级计生管理
近年来,河口街道所属辖区共27个村(居),各村(居)均有村规民约,街道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求真务实的原则,发挥村委会和计生协会等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尊重和激发村民自治主体地位,与本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各村均重新修订完善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实行“双向约定”。
河口街道建立了健全集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惩戒、约束“八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基层自治体系。以约定的形式确保村民在“独生子女上学、参军、宅基地划分、农村合作医疗、养老扶助、婚丧嫁娶”等方面应享受的现金奖励和政策奖励;也约定村民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进行健康查体、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方面的义务。
今年河口街道成立以管区、包村干部为主要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居)成立村规民约修订领导小组,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是否对本村(居)村规民约进行重新修订,增强广大村(居)民对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知晓率。据统计现有24个村(居)继续保持原有的村规民约大的框架不动,进行小范围的修订完善后,重新备案;有3个村进行重新修订。(刘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