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道积极开展三大评选活动
一是“胜利之美”先进人物评选活动。街道自2014年11月启动首届“胜利之美”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经过以村、社区为单位推荐和本人自荐,征求同级纪检、计生、信访等部门的意见,评委会投票,共评选出10名“胜利之美”先进人物(含团体),并于8月初进行颁奖表彰,同时启动第二届“胜利之美”先进人物评选活动。
二是“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为改善农村环境,营造文明氛围,胜利街道大力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美丽庭院”主要分为典型示范庭院、整体达标庭院、环境治理庭院三类,并对达到典型示范标准、整体达标标准、环境治理标准的庭院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对能够长期保持的,年底给予100元的奖励。目前,“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正在进行逐村挨户考核中。
三是“美丽小区”评选活动。为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小区生活环境,胜利街道积极开展“美丽小区”评选活动。自5月份起,每月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环境进行评分、通报,年底评出6个“美丽小区”,并奖励其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5000元、物业公司物业补助5万元。经过3个月的考核评比,各小区楼道内小广告、乱写乱画等现象明显减少,小区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胜利街道 刘晓盼、娄红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