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调整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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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村土地调整 | ||
内容 | 我们坚信国家土地联产承包政策30年不变,我们也不希望变,但是村内实行几年土地小调整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农村增减人口问题,出现了很多“有地无人”和“有人无地”的现象,造成了很多增添人口的家庭有人吃饭而无地打粮的不合理局面。实行土地小调整并不是改变“30年不变"政策,而是使“耕者有其田”,保持农民有人就有地打粮的合理状况。土地小调整必须由县一级出台政策,各村才能合理运营,希望领导考虑。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4667 | 提交时间 | 2011-10-25 16:42:2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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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信息中心回复:国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目的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促进和保障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对符合规定的新增人口可以从机动地、开垦复垦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发包方依法收回的土地中解决,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来解决。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1-10-26 09:54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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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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