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东营市建设机械产品备案企业名单的公告
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用于建设工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建机生产企业57家95种产品经审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其中门窗企业55家83种产品,幕墙企业1家,建筑门窗幕墙型材***产品企业5家5种产品,采暖散热器企业1家,塔式起重机企业1家5种产品。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设工业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的技术依据之一,是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组成部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关于监督与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严禁无备案证明的产品进入建设市场。
建设单位在使用建机产品时,必须选用已取得备案证明的产品,对没有按规定使用无备案证明产品的工程,不予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使用建机产品时,必须严格核查备案证明,不得使用无备案证明的产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要把检查建机产品的备案证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对使用无备案证明产品的工程,不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工程监督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未取得无备案证明的建机产品,检测部门不予进行产品检测,不准用于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在安全监督中,也要审查建机产品的备案证明,以防止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凡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建机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东营市建设机械产品登记备案企业名单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