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级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3〕19号)和《东营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东人社字〔2014〕168号)规定,2016年度市级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工作,经过材料初审、集中答辩和实地评审等程序,已经基本完成。拟评估认定10家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现公示如下:
一、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
1.中关村黄河口创业孵化基地
2.“艺学汇”一站式教育广场
3.东营创业树孵化基地
4.第六空间创业孵化基地
5.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新创业学院东营分院(孵化基地)
6.山东金源物流集团创业孵化基地
7.利津县金桥电商创业孵化基地
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3家)
1.东营好宜家小商品城创业园
2.山东金钊源物流创业园
3.东营诚成互联网+物流产业园
公示期7天(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反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381426、8381856
联系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1220房间。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8381066、8382066
联系地址:东营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路153号)823房间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