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市县同权”,市域内县区、市属开发区“同权审批”。加快重点领域审批提速,在全省率先核发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电子证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在全省率先推出5G+VR“政务晓屋”,部署“跨域通办”事项2074项,与广东、北京等8省20个城市实现“跨省通办”。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出“政府免单服务”,与省会经济圈其他6市及济宁市实现“全域通办”。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公布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明确103项政府部门单位职责边界事项,对市直部门单位重点工作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四是全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编制推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规范》东营市地方标准,编制市本级1518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零基础”模板,“行政审批专区”服务窗口减少到18个,审批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实施“一张表单”“拿地即开工”“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以及市政公用服务“三零”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证明事项507项梳理纳入清单。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健全立法机制,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市,扎实做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起草审查工作,对《东营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进行了修订,上报立法意见建议101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规范性文件评估等制度,实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审查市政府涉法议题7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重大行政决策9项,备案登记、审查市政府部门及县区规范性文件***件,提出审查意见100余条;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216件;审核重大合同协议和涉法事务62件,出具审查意见156条,涉及金额16亿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修订《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于2021年6月底公布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12月底对目录进行调整后对社会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出台《东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论证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四是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行外聘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考评结果与法律服务费挂钩,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市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实现应配尽配,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一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县区行政执法权,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管理与执法无缝衔接。二是建立健全涉企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制度,梳理免罚事项337项、轻罚事项46项,共办理轻罚、免罚案件4294件,减轻企业负担126.36万元。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市共通过网上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87件、行政强制案件17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750次,检查行政相对人5274个,发现问题600个。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51名执法社会监督员,遴选50家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个案调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政府监督体系统筹规划,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市政府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报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接受审议,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61件、政协提案316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应诉率达99.58%。加强对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未发生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形。二是强化行政监督。聚焦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改革任务攻坚,开展湿地城市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聚焦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情况及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实行审计全覆盖;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警防范作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清单。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声、行风热线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强化政民互动。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优势,通过《问政东营》《民生零距离》等栏目,督促职能部门推进工作落实,回应社会关切。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法律顾问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资源,推动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在非诉闭环内解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出台《东营市镇(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范》,选优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885人,完善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保障、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全年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万余件。东营市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打造实体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做法被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交流》整版刊载。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了“高听证率、高调解和解率、高纠错率,低诉讼率、低复议后诉讼率、低复议后败诉率”“三高三低”的良好工作成效。推行“一次申请、两次救济”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1件,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196件,调解和解率42.52%。强化层级监督功能,全市行政复议实体纠错率24.51%,行政复议后再诉讼案件44件、占比9.03%。三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印发《东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高起点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在全省率先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实施“四心”工作模式,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推广。探索建立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督察督办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率先制定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月、庆祝***成立100周年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山东省“弘扬宪法精神·守护黄河母亲”行动倡议暨东营市、胜利油田“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和东营市第二届全民普法短视频创作评选大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2021年,新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四是公法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依托黄海大厦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产业发展基地,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高地。开展法律援助远程受理标准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掌援宝”功能,实现法律援助全程网办,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77件,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推动“12348”与“110”“12345”“三线融合”,建立律师24小时值班制度,全年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2098次。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发展和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全市8家鉴定机构已有7家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达标率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五是市域社会治理走在全国前列。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聚焦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四大领域,9个部门派员入驻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实现对风险隐患的预感预知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处置。全市公安、消防、应急、防汛、卫生、海上救援等指令全部从中心发出,应急处置由中心统一指挥,实现了全领域全要素市域统管。我市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就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分别作了典型发言,省委决定在全省推广东营经验。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普法)、考法、述法制度的意见》《东营市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先后组织7批154名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2名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其他领导干部按照程序规定参加年终述法。不断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必修课程,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治讲座2次、专题学法5次,举办“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等网络培训班,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覆盖率达100%,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统一普法考试全覆盖,参考率99.98%,合格率99.92%。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一体化推进。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对市、县、乡三级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县区将法治政府建设暨示范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印发《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工作的通知》,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作出部署,推动形成区域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闭环”。认真做好示范典型考察、推荐工作,推荐市政府及2个县区政府、1个乡镇、1个市直部门单位、2项创新工作参与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先进评选,2个先进集体受到省级法治政府建设表彰。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印发《东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法治督察,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带头协调督办少。二是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基层执法队伍人员年龄老化、专业能力不强、执法设备配套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能的提升。三是法治专业人才不足,法治队伍人员编制、知识结构等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还有差距。四是部分市民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在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建设环节的参与度不够高。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认真实施《法治东营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制定出台《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拓宽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渠道,着力解决好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法治督察和典型示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任务重点,创新督察方式,务求工作实效。健全督察反馈和问责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市县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责任清单,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把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建立健全法治干部培训制度,持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着力建设一支既有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习型、专业型法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