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现突出名单公布我市三家单位榜上有名
近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省“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技师学院三家单位被评为全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马立伟、隋军、刘宁宁、王树亭四位同志被评为全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抓示范强引领、抓创新求突破,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9.53%、12.49%和22.88%,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双控”目标,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排名第二,为生态山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间,我们坚持集中统筹,两化协同。出台全省首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将市级118栋党政机关办公楼权属转移登记至机关事务局,在全省率先实现权属登记全覆盖。将全市1884辆公务用车纳入智能化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监管。通过“集中采购、派驻管理”将7处分散的机关食堂纳入统一管理,实现部门共享。通过统一招标打造规模优势,单位面积物业服务费压减15%。通过归口审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资产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以承担国管局、国家标准化委确定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为契机,将标准化理念融入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高标准编制发布《绿色机关建设指南》、《绿色机关食堂建设指南》《绿色机关物业管理指南》《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搭建起绿色发展地方标准体系,使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走上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运行轨道。坚持信息赋能。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打造东营市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管实现智能化。
五年间,我们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成节约型机关186家、占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57%,创成比例居全省前列。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累计创建13家国家级、17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家省级能效领跑者,实现了各类型公共机构有标杆、“县县有示范”的目标。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遴选示范点,带动市直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开展绿色机关食堂创建,推行“光盘行动”,严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全流程助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五年间,我们坚持聚焦重点,创新驱动。在全省率先探索市直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与节能管理协同实施,按照“先审计、后改造,管理与技术相结合”原则,集中对22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摸清了用能“家底”,该模式得到国管局节能司高度认可,并作典型发言。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全市公共机构带头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累计实施太阳能光伏项目12个,积极布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累计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73套。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29个,供热制冷面积55.8万平方米。倡导绿色出行,推广新能源汽车900余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73套。高标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引入社会资金1.12亿元,累计签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9个。在市直试点推行“资源置换型”合同节水模式,实施合同节水项目4个,每年节约水费52.76万元。11个案例入选省“十三五”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案例。
“十四五”是贯彻落实“双碳”目标、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工作部署,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开创公共机构节能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