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不应该被遗忘淄博高新区法院为特殊当事人捐款
11月23日下午1点40分,一场特殊的募捐活动在一楼大厅举行,院领导与干警们将一笔笔满载情谊的善款放进捐款箱内。下午2点30分,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将4000余元爱心款交到当事人宋某手中。宋某激动地握着陈院长的手说:“感谢法官公正办案,感谢法院干警的无私爱心!”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被告宋某1999年路遇歹徒欲实施强奸犯罪时挺身而出,及时制止了犯罪,解救了受害群众,宋某也被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现如今,宋某身患重病,生活遭遇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加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纠纷。另一方面,将宋某的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听取汇报后指出,好人不能被遗忘,宋某是我们身边的好人,生活中的英雄,现在他因患重病暂时遇到困难,我们应该予以帮助,要号召全院干警为宋某捐献爱心。全院干警也积极响应号召,自发为宋某募集了善款。
“爱心需要传承,正义需要弘扬。”近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秉承“文化建院、文化兴院”的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正风、树正气,着力打造亲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法院文化。此次募捐活动既是为了帮助困难当事人,更是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