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创新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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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近日,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监管效能,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科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求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人员全面掌握文件的各项新规定,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熟练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文件要求在界定招标工程范围、规范招标行为、规范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规范评标定标活动、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创新监管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等八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到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都做了较系统全面的规定。该文件的出台为下一步招标投标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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