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小额借款引纠纷调解方式来化解
近日,高青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关于小额借款引发的纠纷。当事人王某几年前将一转让合同价值23000元钱转给朋友李某,朋友李某承诺一年内全部还清,并写下了承诺书。然而一年时间过去了,李某却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王某多次追讨,却没有得到一分钱。欠债不还,说话不算数,王某很生气,两人多年的友谊更是土崩瓦解。无奈之下,王某申请了人民调解,想通过调解来解决这次事件。
调解员接到申请后,立即成立调解小组,对王某申请的调解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和详细情况。经调查,李某确实存在借钱不还的情况,在调解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李某才说出了现在不想还钱的真正原因,不是现在没钱,而是想另作他用。调解员耐心的给李某讲解,如不按照协议还钱,还会产生相应的利息,更是得不偿失。在调解员的多次努力下,李某答应偿还借款。双方随即签订了调解协议:当事人李某偿还王某借款23000元,于2020年12月31号之前支付10000元,余款13000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此,困扰王某的一起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