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0426009)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高青县花沟镇魏家村,村内打扫卫生,垃圾不及时清理,堆放在村内,异味严重,要求加强管理。
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收悉该问题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去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为花沟镇魏家村,该村内有两纵三横五条主街,配备垃圾桶35个,保洁员3名,日常由美雅环卫公司负责村内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核查时发现村内有零星生活垃圾堆1处。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责令美雅环卫公司立即将垃圾清运,同时抓好日常保洁管理工作,提高保洁员工作标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长效保持,减少异味影响。目前垃圾已清运完毕。
2、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形成垃圾入桶,人人爱环境的浓厚氛围。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2日(7天),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533-6983029
电子邮箱:hwjbzk@163.com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