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局芦湖监管所认真落实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实施后,县食药局芦湖监管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并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对辖区6所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首先,加强《办法》宣传。向辖区内学校印发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按照“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学校具体管理”的要求,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自身监督责任,并督促学校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
其次,明确检查重点。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清洗消毒及上次检查问题整改、月度自查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表》,有效强化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张倩)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6 13:29: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