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开展住院病历集中评审
日前,县卫生局公布了新一轮病历质量集中评审成绩:27家参评医院中,7家医院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13家医院平均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数据显示,我县医疗机构病历质量持续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病历质量控制,提高医护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近日,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各级医疗机构随机抽调住院病历进行了集中评审。
县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介绍说,此次病历评审,从各医疗机构2012年1月至6月份的出院病历中随机抽调3份,共抽取了27个单位的81份病历。共抽调4名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依据《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逐项检查评审病历的“规范”与“内涵质量”,重点对病历书写的完整性、真实性、签字的规范性、知情同意的规范性、完成的及时性等内容进行评审。同时,强化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评价。通过评审,81份病历中,90分以上的为甲级病历,共29份,占35.8%;76分至90分的为乙级病历,共39份,占48.15%;75分以下的为丙级病历,共13份,占16.05%。27家医院中,7家医院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13家医院平均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7家医院得分在80分以下。
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病历管理制度,加强病历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和格式》、《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积极开展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病历规范化书写的评比活动,促进医院病历书写质量和病历管理质量的提高。同时,要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诊疗行为,依法执业,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术前及死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知情同意制等医院管理核心制度。尤其要加强对自动出院或转院病人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审查登记制度,加强运行病历和病案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完善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县卫生局强调,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知情同意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有效防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对病历质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医护人员严格按规范书写病历,经常疏理病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整改。(伊丕香 于军 马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