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将获更多财权
日前,记者从县农业局获悉,今年,我县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据了解,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系、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了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学校、卫生室、幼儿园、文化场所等非经营性资产,要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集体企业、门店房、构筑物及设备等经营性资产,要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将让“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进一步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李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