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方事业局扎实做好冬季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区地方事业局扎实做好冬季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一是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0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60元,实现了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二是根据《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对我区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的全员复核,做到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目前,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49户227人,城市低保对象9户9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免费电量款、80-99岁低保高龄津贴共计34.95万余元。三是按照集中供养标准5900元、分散供养标准4300元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农村集中供养人员29人,分散供养人员38人,拨付供养资金26.7万元。四是为6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名困境儿童拨付生活补贴5.83万元。五是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印发《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提高了救助比例及救助封顶线。六是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申报对象的身份和类别进行认真审核,建立一人一档,及时公示,做到程序规范,阳光透明,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共认定困难残疾人95人,发放生活补贴6.56万元,重度残疾人411人,发放护理补贴2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