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属地管理镇呼区应
长期以来,“属地管理”作为一种工作方式,在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近日,我区召开明晰区镇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会议,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启动规范“属地管理”“乡呼县应”1+1+6工作机制。1+1+6工作机制,即1个实施方案、1套工作责任清单、6项工作制度。
深入研究制定“属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编办具体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博山区明晰区镇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实施。在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专题会、研讨会,特别针对8项涉及拆除(关停)的监管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细化和明确,制定一般程序参考示例,***执法部门与镇(街道)联动机制“最后一公里”问题。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内部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研究“属地管理”实施方案,强化理解和认识。
深入细致编制“属地管理”事项清单“说明书”
对照12个领域74项事项,参照市级模板,根据法律法规条文和区直部门“三定”规定,逐项明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区直部门职责、镇(街道)职责及承办机构、区镇联动机制等内容。针对城乡建设领域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的实情,反复与主管部门对接确认,对于一些堵点难点,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打破砂锅问到底”。例如“建成小区内违章建设的监管执法”事项,请分管城建工作副区长召集住建、城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城东、城西街道召开协调会议,逐项逐条研究确定后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这样深入细致的剖析,最终在全市率先完成“说明书”编制工作,即《淄博市博山区区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工作责任清单》,确保了清单“工作职责清、责任部门清、联动机制清”。
深入部署实施“属地管理”六项工作制度
夯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在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部署实施“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等六项工作制度。区委编办、区司法局依法依规对“属地管理”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部门下沉镇(街道)事项严格准入;区政府办公室、区考核办统筹安排“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和部门考核评价,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具体负责“响应”平台顺畅运转;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依单问责;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落实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通过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障规范“属地管理”取得实效。
目前,我区“属地管理”“乡呼县应”1+1+6工作机制已正式启动。下一步,将对该项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督导评估和优化完善,确保“属地管理”事项“呼得准、转得快、应得好”,全面开启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