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名卫生监督联络员聘任上岗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监管,增强医疗机构学法、守法自觉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张店区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了卫生监 督联络员制度,于8月21日下午召开聘任会议,全区49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或总联络员参加了会议,113名卫生监督联络员正式上岗。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和南定镇卫生院作为联络员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翟翠云对卫生监督联络员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是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实现卫生监督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卫生监督联络员:一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医疗机构要承担起对联络员的日常管理职责;总联络员要做好部门联络员管理工作,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部门联络员要认真执行沟通联络、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三项工作任务。三要及时报告依法执业情况。
通过实施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络沟通,促进卫生监督机构依法监管和医疗机构依法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