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婚姻登记处搬家了
作为张店区72项民生事实工作之一,张店区婚姻登记处定于10月30日迁至南西四路43号(和平路与西四路交叉口西南侧)。
张店区婚姻登记处自1997年6月成立至今共办理结婚登记111285对,离婚登记22121对,补领结婚证11089次,补领离婚证818次,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06份,查询档案63500余次,登记合格率达100%,连续十八年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零缺陷”。先后获得了“全省婚姻登记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婚姻登记颁证仪式比赛优秀奖”、“全省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张店区作为淄博市中心城区,针对近年来婚姻登记业务量逐年增多、办公场所受限等实际,2015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将于10月30日将婚姻登记处搬迁至新址。新址面积增大至600余平方米,投资150余万元,按照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标准打造,建成后的新址不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服务都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张店区婚姻登记处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大民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以提升婚姻文化内涵和服务水平为重点,着力构建现代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努力提供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水平更高的公共服务,坚持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心”(接待咨询热心、解答问题耐心、审查材料专心、办理登记细心)、“五好”(处理好每一个咨询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办理好每一件婚姻登记、整理好每一份婚姻档案、总结好每一天日常工作)。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为和谐婚姻、家庭和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