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突破平阴财政政策解读
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在我县召开实施“三年突破平阴”计划现场办公会议,形成了支持我县加快发展的五大类21条政策措施,为平阴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是我县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现就涉及的财政金融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市财政局在对平阴县原有财政转移支付和各项支持政策不变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将平阴县纳入我市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并逐步提高对平阴县的县级基本财力补助规模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和其他必要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市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项目;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民生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项目支出;其他支出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廉租住房建设、村级经费补助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2、县级基本财力补助规模。市级财政根据县级财力缺口和市级财力情况,结合县(市)区财政困难程度确定转移支付补助数额。2012年,我县获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3533万元。 3、意义。纳入全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可有效缓解我县可用财力不足的现状,促进县乡财政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市财政局以2011年实现的税收为基数,从2012年起连续3年,平阴县实现的税收增量市级分享部分,全额返还平阴县,用于支持社会重点事业发展,争取市级以上建设项目资金配套,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这条政策主要是按照市级分享的税收部分,按照比上年增量的返还,比原先返还的力度要大一些,三年大体返还1.8亿元, 三、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从2012年起连续3年,对平阴县在实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新增政府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别从市园区经济发展资金、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及城建资金中安排,给予贴息补助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从2012年起连续3年,对平阴县在实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新增政府贷款(三年大体5亿元融资额度),按照贷款用途,分别从市园区经济发展资金、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及城建资金中安排,按银行基准利率(当前利率6%)给予贴息补助。 该项政策的实施,将极大推动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题,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平阴制造业转型升级,建筑房地产业规模扩张,服务业跨越提升,为三年突破平阴奠定基础。 四、财政局积极争取省区域协调发展资金支持,努力增加省对平阴县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 从今年起,省里新设立区域协调发展资金,每年安排10亿元,连续三年,重点扶持非黄非蓝地区困难县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优势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平台,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吸纳就业人员多、创税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县域支柱产业,优先扶持工业企业重点技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区域内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园区和高新技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区域内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项目以及为区域内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技术评估等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扶持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公共服务平台。 投融资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实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 2012年省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分两批使用,每批5亿元。市财政局积极争取省区域协调发展资金支持,努力增加省对平阴县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第一批,我县围绕园区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成功申报四个项目,获得扶持资金2100万元。今后扶持资金将根据我县具体申报项目情况逐渐兑现到位。 该政策有利于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增强服务职能,加快园区发展;有利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优化财源结构,促进财政增收,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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