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续保先签诚信承诺书
申请低保续保 先签“诚信承诺书” 为了维护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低保金发放到真正困难的群众手中,平阴县民政局从6月份开始实施 “续保申请诚信承诺书”制度。申请者在写续保申请时,必须在“续保申请书”上承诺并签字,承诺自己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如若申报的材料、实际生活状况或其它方面出现有悖于低保政策情况时,愿意接受街道、社区、低保管理机构的处理。 低保户在续保申请上承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超过平阴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享受低保期间,主动就业或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主动退保,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就业,愿接受取消保障金的处理;此外,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要积极支持社区工作,按时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实行“续保申请诚信承诺书”制度,将进一步增强低保对象的自我约束意识,让有劳动能力却不愿自食其力的‘懒汉’和想钻制度空子,把低保作为谋私利手段的人没有可乘之机。这项制度的实行将有效监控低保户的隐形收入、隐形就业现象,提高低保申请人员的诚信意识,保证低保工作的“阳光作业”。(救灾救助科 余青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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