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再次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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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继2007年调整医疗费报销办法以来,从2008年1月份起,我县再次调整报销比例,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农民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仍以按比例分段计算的方式报销。新报销办法主要侧重于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与县级医疗机构和省市级医疗机构相比提高较大。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医疗费用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报销,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按6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报销,均比去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在县内县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者医疗费用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40%报销,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按50%报销,10000元以上的按60%报销,均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外地或转诊至省市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者报销比例也分别提高了2.5个百分点。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新办法规定,凡在县级及乡镇医院住院的一律在本地医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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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5:16: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