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严格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发放确保资金效用最大程度发挥
民政专项资金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优抚群体的活命钱,涉及到严肃的政策法规,为保证民政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救助、到位及时、足额发放,坚决杜绝挪用现象发生,确保把有限的民政资金真正发放给最需要救助的人。
一是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建立资金管理专户。针对民政资金政策性、及时性、针对性、专用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建立城市低保、救灾救济、特困救助、五保供养等专项资金专户,并将各项社会定补款全部纳入统一预算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杜绝了截留、挪用民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二是全面做好民政对象的摸底排查核实工作。深入各村逐户核查民政对象基本情况,通过走访、座谈,逐户核实民政对象,摸清民政对象底数,防止虚报、冒领、吃空头等现象发生。
三是制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道审核、社会事务局审批的程序,凡符合低保条件的一户不漏。定期走访调查,及时做好续保和退保工作。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坚持社会化发放,对优抚定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民政专项资金推行一人一存折(卡),由银行直接拨付到户,实现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封闭运行,增强了民政资金发放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是认真做好各类专项扶助资金管理。将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大病救助、灾害救济和生活救济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的上报材料、审批依据、资金划拨文件、资金领取花名册等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账务管理工作。严格按标准进行层层把关,认真审批,落实到户,每年春节对生活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将面粉、花生油、现金发放到困难户手中,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五是强化内部监控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财政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民政资金专户,单独设帐,分散核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不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止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对救灾救济、特困救助等金额大,涉及面广,群众广泛关注的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阳光作业,确保惠民资金为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