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花落我市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成为济南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模范集体
8月9日,市公安局举行刑警大队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表彰大会。市委副书记李文秀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继民向刑警大队授牌。
李文秀在讲话中指出,刑警大队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是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对全体刑侦民警忠诚果敢、敢打必胜、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在下步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继续坚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动摇,围绕“平安章丘”建设这一目标,深入推进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治暴缉***等专项斗争,及时侦破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犯罪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把做好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发挥公安机关信息主渠道的作用,深入排查、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社会管理创新不放松,着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安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
据了解,近年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全体刑侦民警不怕牺牲、无私奉献、扎实工作,破获了一大批大要案件,为维护全市良好的治安秩序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年5月份,被公安部授予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成为济南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