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办公分组式作业我市实行镇街道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收付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打造阳光卫生,近日,市卫生局成立基层医疗机构核算中心,自3月20日起,对全市21处镇(街道)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收付管理,所有收支项目都由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支付。
据了解,核算中心实行“财务统管、集中核算”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的办法,采取“一站式办公、分组式作业”的组织形式,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会计业务的核算、监督和管理。该机制坚持“院财局管院用”的原则,各乡镇卫生院依然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一级法人单位,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仍对本单位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律责任。取消各卫生院主管会计岗位,只设报账员;卫生院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自主权不变、会计责任主体不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职能不变;统一会计科目,统一核算,统一出具报表,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准确、及时,资料更加完整,规范,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阳光透明,使乡镇卫生院财务进入集中核算与管理的科学轨道,促进卫生院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