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拆除绣江路沿线大型户外广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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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根据市政府绣江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区市容市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绣江路沿线大型户外广告拆除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10日内,绣江路沿线及周边未经许可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由广告牌所有权人自行组织拆除。对逾期未自行组织拆除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广告牌所有权人承担。
二、对拆除行动中,妨碍、阻挠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章丘市公路局
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章丘市公安局
章丘市园林局
章丘市市场监管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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