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放首笔林权抵押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是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结果,对惠农利民兴林有积极推动作用。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通过改革创新,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并于今年9月成功发放首笔林权抵押贷款。
济南市景藏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取得西营镇积米峪村的4203亩经济林69年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经济林木30年所有权,并于今年9月将此山地经济林林权作为抵押,由其合作伙伴山东凤凰谷瑞邦葡萄酒庄园有限公司向山东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进行林权抵押贷款。区林业局对其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核实了林权的有关情况,在其与信托公司达成林权抵押贷款的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在市林业局的具体指导和其他县区先进经验的支持下,于9月23日顺利为其进行林权抵押贷款登记,成功进行抵押贷款5000万元。
本次林权抵押贷款与规范评估业务的开展,是我区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登记以来的首例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案例,为今后我区的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成功的典型和经验。下一步,将通过扩大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林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调动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统一做好协调林权登记、森林资源评估、森林资源流转等业务,严格按照林权抵押制度要求,明确相关操作程序,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长效工作机制,为林权抵押贷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宋朋媛 石立东)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