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落实一明确深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我区积极贯彻***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全覆盖”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三落实、一明确”,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落实机构组建。按时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镇(街道)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退役军人的具体服务工作。在村(社区)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区、街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基本构建完成。
落实编制划转。为确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能够有充足的人员力量对外开展工作,科学核定领导职数和编制数。按照改革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将熟悉退役军人管理工作的人员划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打造一支懂业务、会管理,与退役军人心贴心,能够科学统筹各类服务保障工作,为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办实事、解难题、服好务的工作队伍。
落实人员到岗。全部人员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后均到岗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各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具体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保村(社区)有人员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区退役军人服务局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明确街镇、村(社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职责。确保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能够按照职责任务切实履行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就业扶持、抚恤优待、褒扬纪念、拥军优属等职责。
(作者:马佳宝)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