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应急局扎实推进新安法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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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2021年9月17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建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之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立案调查。
自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坚持抓普法宣传、抓学法培训、抓执法规范,先后对6家企业的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净化安全生产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擦亮品质市中的安全品牌。(撰稿人:张天瑞 审核人:房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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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4:04: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