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1日
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以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从抓基层、促创新、利长远入手,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开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落实制度规范,做好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一)规范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值班抽查和巡查等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政务值班标准化建设。加强县区以下政府值班工作,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值班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不定期进行督导抽查,确保值守到位、联络畅通、运转高效。
(二)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规范全市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工作,健全覆盖全市、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快捷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完善信息报告激励机制。加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中的分值权重,采用电话提醒、警示约谈、定期回访等形式强化督查,推动信息报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处置和保障能力
(一)规范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规程,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秩序。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进一步理顺突发事件分级处置职能,完善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二)制定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结我市应急预案管理经验,组织专题调研,起草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预案编制、审核、备案和修订工作,提升应急预案管理水平。
(三)加强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对尚未制定的应急预案,查漏补缺及时制定,对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演练工作,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组织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推进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应急演练,积极推行不通知时间、不通知地点的“双盲”演练。
(四)创新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应急物资可用性和完好率。在扎实做好各类常规性应急物资储备的基础上,采取与相关企业或公司签订一般应急救援物资和特种应急救援装备(如大型吊车、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保障协议等方式,为快速应对和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可靠保障。
(五)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做好专家组换届工作,充实应急管理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应急管理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作用。适时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和应对方面的课题研究。
(六)筹建济南应急广播。依托济南广播电视台设立济南应急广播,开办应急栏目,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预警播报、应急科普、舆论引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市民可即时收听权威的应急防范、预警、处置、自救互救等信息。
(七)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市应急平台建设,改造提升监控图像接入和应急短信等应用系统,着力强化移动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网络舆情采集推送系统建设,完善应急管理示范点综合信息网上报送系统。继续推进各级各部门视频监控、视频会议、物资装备、队伍场所等各类应急信息资源接入、更新和共享利用,进一步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八)加强应急管理专题调研。围绕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年度应对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和突发事件典型案例选编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一)建立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快推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事故、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基层信息员聘用工作。基层信息员报送的信息按时效、质量等指标进行分类,并建立科学的信息采用激励机制。
(二)设立基层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依托110、119、122、120等紧急报警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供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地铁、公交企业和高危企业等设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并将相关信息网络接入本市值守应急系统。
(三)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区采取试点推进的方式指导街道(镇)建立以民兵预备役、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有关专家和具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组成的基层综合性应急队伍,配置必要装备,有效开展先期处置、辅助救援、科普宣教等工作。依托大型企业、特殊行业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化工、建筑等公共安全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一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特殊环境和恶劣条件下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四)建立与基层直接沟通机制。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各街道(镇)应急管理负责人联系方式,建立与基层直接沟通机制,接收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可直接与属地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及时核实和掌握现场情况。
(五)推广基层应急管理经验。加强基层示范点年度工作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完成我市第三批应急管理示范点申报资料梳理、现场查看和评审确认工作。
四、立足长远发展,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要求,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及时调整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编制“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立足我市实际,科学确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实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进一步健全我市应急管理考核体系,完善网上考核自评系统,突出问题导向,优化考核指标,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年度考核指标,有效发挥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作用。
五、开展宣教培训,增强公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相关部门举办防灾避险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应急科普宣教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审核制作应急防灾避险广告宣传片,利用各类媒体播放宣传,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机制,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网站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开通“济南应急”微信公众号。
(二)抓好应急管理培训交流。依托专业机构,聘请专家学者,针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信息报送队伍组织举办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市政府总值班室轮值人员进行应急值守和平台应用等内部培训。学习借鉴各地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