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将重点关注五项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夯实工作基础。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两办《规定》、省市《实施办法》、《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发展,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要科学统筹安排,推动实现对法定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加强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消除盲点,实现对法定监督对象的全面覆盖。既要抓好对党委政府和重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以及职务影响大的重点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又要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力度,确保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系统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督导县(市)区开展好所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要突出审计重点,切实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对中央、省重大经济决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促进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完善;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力度,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加大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要注重纵横延伸,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最大效应。积极探索绩效审计,把绩效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揭露和查处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方针、严重铺张浪费、财政资金损失、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资源毁损及效益低下等问题,促进勤俭节约。在监督和评价政策实施、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行政运行、企业经营等方面绩效时,不仅要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要深入分析环境和生态效益,促进实现有速度、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发展。继续探索“1+N”的审计组织方式。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依托,广泛融合预算执行、财政决算、重大投资项目以及专项资金等审计(调查)项目,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各专项审计资源和力量的整合,增强审计项目间的协同性和审计内容的协调性,统一开发和利用审计成果,满足不同需求,力求节约审计成本。积极试行离任交接办法。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严格经济责任,有效防范经济责任问题的延续或扩大。加大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的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严格落实各项协作配合机制的规定,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健全情况通报、联合会商、结果运用、情况反馈等工作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成效,促进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