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养老保险费代交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图
近日,我市召开养老保险费代交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代交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费代交机构管理,今后将对养老保险费代交机构进行代交业务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只有取得养老保险费代交资格的机构组织,才能从事养老保险费代交业务。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一部分组织机构开始从事养老保险费代交业务。目前,全市此类养老保险代交机构已有100多个,缴费人员已达17.3万人。这次规范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费代交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杜绝影响养老保险代交业务正常开展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参保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为方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这部分参保人既可以选择由具备代交资格的养老保险费代交机构代理参保缴费业务,也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