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10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赵春雷、张耀明、陈水泉,秘书长杨允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世勤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张耀明主持了第二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实出席32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上下联动开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调研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露天煤矿植被恢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执行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医疗垃圾处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中市医疗垃圾处理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史红波院长提请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