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目前,全市已清理出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1040项,调整和取消696项,调整和取消幅度达到66.9%
本报讯(记者 余虔虹)清理行政许可项目1040项,其中调整和取消696项。这是我市实施“依法治市”工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取得的其中一项重要成果。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和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目前,我市正朝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顺利迈进。
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把学法用法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学法登记、考核制度,法律培训逐步制度化。通过学习,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普遍增强,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基础。
行政行为逐步规范。我市各级行政机关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行政行为逐步走向规范。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对执法队伍的设立,严格实行定职能、定编制、定内设机构的“三定”制度和审批、公告制度。凡行政执法人员都要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领取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才能持证上岗。同时,对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队伍进行清理,停止未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执法队伍的执法活动。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内容。进一步界定了执法机关的职能和责任,完善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处理机制,纠正越权、滥权行为。三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为。四是规范办事程序,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做到了程序化、制度化。
行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决策机制逐步完善。去年8月,市政府制定了《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试行办法》,规定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出重大决策要实行听证制度。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包括基层乡镇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采取新闻媒体、专栏、电子显示屏、印发小册子等形式公开,并以集中办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等服务方式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市各级行政部门职责明确,权责统一。
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强。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2002年,市政府颁发了《茂名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为我市的行政执法监督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奠定了基础。二是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基本形成。市和大部分县(市、区)政府都成立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代表政府监督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投诉的处理力度。三是对颁布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四是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不断加强。2002年以来,全市各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02宗,其中市政府办理复议案件达330多宗,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行政许可法全面实施。一是加强培训工作,全市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共10000多人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学习。二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抓好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主体、依据和收费四项清理工作。目前,全市已清理出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等事项1040项,调整和取消696项,调整和取消幅度达到66.9%。三是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制度。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次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期限制度、告知权利制度、救济制度等都得到了全面的落实。
《茂名日报》(2005-10-10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