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软环境须用硬手段
——我市实施“双转移”战略述评之二
本报记者 吴永胜
最近,市政府十届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茂名市招商引资优惠试行办法》,决定对在我市投资的相关新办企业实行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优惠和人力资源、融资扶持,免收或减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列管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项目50多项。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投资软环境,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竞争力的又一实质性重要举措。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改善投资软环境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有效促进了全市干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投资软环境进一步好转,前来茂名考察投资的企业逐年增多。虽然如此,目前我市外来投资企业依然过少,投资规模不大,投资拉动力明显不足。究其原因,关键是投资软环境建设仍然存在不足,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强,一些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软环境建设成为制约全市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对软环境重要性认识不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干部和工作人员思想狭隘,官本位思想严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将党和国家赋予的行政服务职能作为谋求私利的“法宝”。二是全局观念不强,存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现象。个别部门大局意识不强,制定执行政策法规过分追求自身利益,无视地方经济发展实际,主观上造成了办事程序繁琐、准入门槛过高,对地方软环境建设带来了不良影响。
众所周知,投资软环境是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对外开放程度和社会文明水平的体现,是吸引项目、资金、人才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关键性因素。良好投资软环境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强大推动效应,对内可产生凝聚力、向心力和驱动力,对外能增强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
加快改善和优化投资软环境,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广大市民和投资者的热切期盼,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茂名要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大局中当好“追兵”,争当我省东西两翼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针对性地解决软环境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要建立健全投资软环境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廉洁高效的“阳光”政务环境。按照执政为民和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运作和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充分发挥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更好地为企业和公众服务。二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提升投资软环境,必须敢动真格,要以铁的手腕,用硬的手段,逐步健全对软环境问题的监测和预告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注、基层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有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三要调动全社会维护投资软环境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爱商、扶商、安商”良好社会氛围。投资软环境建设既是政府工程,也是全民工程。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群众观,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群众和投资者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茂名的良好投资形象;同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维护投资软环境的主动性,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为投资软环境建设建言献策,争当优化软环境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建设者,形成“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关乎软环境,个个维护软环境”良好氛围,增强投资者对茂名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优化投资软环境,是一项长期性的综合工程,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优化投资软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以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全力支持投资软环境建设,共同打造茂名良好投资软环境,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
《茂名晚报》(2008-09-16 第一版)